三、面积尺度
1、厨房应接洗、切、烧、储的基本功能布置设备和家具,其操作面延长线不应小于2.1m,住宅性能认定标准则规定为2.4m、2.7m、3.0m(A、AA及AAA的要求),还应考虑放置冰箱位置。
2、厨房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.5m,双排布置设备时,其中间净距不应小于0.9m。性能认定标准规定净宽不应小于1.8m、2.1m、2.1m。
3、厨房面积不应小于4.0m2和5.0m2,性能认定标准规定不应小于5m2、6m2、7m2,餐室厨房面积不应小于8m2。
4、厨房的布置以I型和L型为宜,应注意成套厨具尺寸选择,保证厨具安装合理。
5、卫生间应满足浴、便、洗面化妆及洗涤等功能要求,可考虑适当分隔布置,卫生间应根据洁具不同布置而作出规定。性能认定标准规定一个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4m2、4.5m2、4.5m2,二个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6m2、7m2、8m2。
6、卫生间应能放置长1.5m浴盆或预留,单独设置的厕所净尺寸不应小于0.9m×1.2m。
7、暗卫生间应设通风道位置。
四、设备配置
1、厨房应按洗、切、烧、储的基本功能要求,配置洗池台、操作台、灶台、搁置台、吊柜,冰箱入厨、灶台及其相应的排油烟机应避免安装在窗口位置。
2、应设排油烟机及排风道,风道应满足顺畅、不串气、不传声的要求,亦可采用直排式,但应注意解决二次污染。
3、热水器安装在厨房时,应留有安装的位置,要便于通风换气和管道安装。
4、除顶部照明外,在主要操作面应配置局部照明,电器插座应不少于2组,应方便排油烟机及电气灶具等安装和使用。
5、卫生间应满足浴、便、洗面化妆、洗涤四种功能要求,并适当分间,大套型宜设两个卫生间。
6、卫生洁具应布置合理。洁具应为节水型,洗衣机位置应适当,并设有专用水嘴、地漏及电气插座。
7、除顶部照明外,化妆洗面应配置局部照明,电器插座应不少于2组。
8、应积极采用太阳能、地热、或风能等新型能源的设施。